《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称《决定》)和《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称《依法治国决定》)是新时期财税法治建设的指导原则和根本方针。
根据两个《决定》确定的原则精神,从我国现阶段的实际情况出发,下个阶段我国财税法治建设的目标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健全完善的财税法律体系、落实预算法定原则,以及落实税收法定原则。
从我国现阶段的实际情况出发,下阶段我国财税法治建设的目标主要包括,健全完善的财税法律体系、落实预算法定原则,以及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称《决定》)和《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称《依法治国决定》)是新时期财税法治建设的指导原则和根本方针。
根据两个《决定》确定的原则精神,从我国现阶段的实际情况出发,下个阶段我国财税法治建设的目标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健全完善的财税法律体系、落实预算法定原则,以及落实税收法定原则。
新阶段财税法治建设的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