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PPP合同定性为“行政协议”,将颠覆PPP的创新根基

《财经》杂志 文 | 贾康  

2019年12月23日 08:38  

本文5715字,约8分钟

应尽快通过“PPP条例”明确规定:PPP项目合同,是具有平等地位与身份的伙伴间签订的民事合同。否则,只会使广大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将PPP视为畏途,望而却步,创新发展受限受阻

关于“PPP合同(协议)”的性质,一向有不同意见,大略区分,主要是两种:一种认为属于“行政协议”,另一种认为属于“民事合同”。

2019年12月10日,最高法院公布了司法解释《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可谓“一石激起千层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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