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活动为何成医药反腐的“震荡中心”|商业治理评论

文|谢峰   财经商业治理研究院特约研究员 编辑|朱弢  

2023年08月25日 23:59  

本文3855字,约6分钟

除了需要对照法律法规,以及行业行为准则等,积极开展自查和纠正,还是应该秉着敬畏之心来面对这场反腐风暴,把它作为一场提升合规治理水平的契机。

一场声势浩大的医药反腐行动正在如火如荼,这次显然动了真格。

尽管今年年初就有一些医药领域腐败案件的查处的布置,但真正引起行业关注的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在7月28召开动员会,部署纪检监察机关配合开展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强调“深入开展医药行业全领域、全链条、全覆盖的系统治理。加大执纪执法力度,紧盯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医药领域腐败案件”。

这则消息一经发布就引发振荡,再结合当月连续两家医药上市公司董事长(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周炜、上海赛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范志和)被采取留置措施。同时,据新华社报道,正在修订中的刑法修正案(十二)拟提升对于行贿犯罪的惩治力度,对多次行贿、向多人行贿、在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行贿等情形从重处罚。

随后,各地有针对性的政策就紧锣密鼓地出台。例如,上海市卫健委8月7日公布《2023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并准备就高值耗材、“红包回扣”、医德医风教育开展专项行动;《上交所发行上市审核动态》(2023年第4期)也发布了医疗企业IPO销售推广费的重点审核问题及核查提示,要求中介机构对各类推广活动的合法合规性、各类推广活动所涉及各项费用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各类推广活动相关内控制度的有效性和经销商、推广服务商同发行人与其关联方的关联关系及交易公允性重点关注。

与此同时,多个医学类学会/协会陆续暂停举办学术活动;各地医院发文相继要求开展自查,各药企也在积极进行内部流程和制度的梳理与审核,或者暂停了一些风险相对较高领域的医学活动,或者全面停止医学活动以待最终结论,或者积极安排内部培训以面对可能的检查与调查。另外据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引用赛柏蓝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以来,截至8月6日,至少有168名医院党委书记、院长被查。

以学术活动为名

处于此次震荡中心的,正是颇受争议的各类医学学术活动。

具体而言,这些学术活动包括医药企业自办会、第三方商业赞助、资助、捐赠以及医生的讲课或者顾问活动等。但是千头万绪,似乎每一项都需要治理,但是最为核心的,还是要剪断利益链条、理清行业乱象。

 不可否认,医学学术活动确实在提升我国医生对于疾病认知以及介绍最新治疗手段方面功不可没,但也毋庸讳言,其中一些做法直接或者间接地为医生输送了利益,从而影响了医生的临床决策,并间接抬高了患者或者医保的成本。

举例来说,药企为医生支付讲课费是比较通行的做法,其初心是药企邀请一定级别以上的专家或者关键意见领袖向医生,或者患者群体,进行疾病或者治疗的教育,以普及疾病或者治疗知识,整体提升医生的学术水平。但此种做法在实践中却慢慢异化,成为了向医生输送利益的工具。具体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虚假讲课:这是当前虽然常见,但却是比较“low”的做法,一是因为在医生完全没有服务时,被医药公司内部合规部门发现或识别出来的可能性比较高;二是一旦被发现,商业贿赂就基本被坐实,完全没有抗辩的空间。所以但凡有些合规管理或者合规意识的企业或医生都不会采取这种路径。

(2)降低讲者门槛:将讲者的标准降低至学术以及临床经验甚浅的医生,由于讲者学术能力或者学术影响力严重不足,致使听众寥寥。后来药企为了保证讲课质量又设置了讲者与听众或者观众的比例,但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为了让讲者可以顺利拿到讲者费,业务部门又雇人充当水军。前几年就发生一起某知名药企员工雇人充当听众被发现后受到公司纪律处分的新闻。

(3)讲课费偏高:按照《中央财政科研项目专家咨询费管理办法》: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专家咨询费标准为1500-2400元/人天(税后);其他专业人员的专家咨询费标准为900-1500元/人天(税后)。院士、全国知名专家,可按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专家咨询费标准上浮50%执行。依据该管理办法,如果讲课时间只有半天的,还需要按照上述标准打6折。另外一个相关的法律文件是《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其中规定:”讲课费(税后)执行以下标准: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500元,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1000元,院士、全国知名专家每学时一般不超过1500元。”但是在实务中,很少有药企在请医生讲课时按照以上标准执行,基本都会突破上限,原因也比较简单,当医生有太多机会可以去讲课的时候,一般会选择费用比较高的那家,于是就造成了行业内卷,一步步推高讲课费标准。

(4)讲课时长严重不足:按照上述两个管理办法,讲者只有在完成了全天或者半天的讲课后,才能拿到全额或者部分讲课费,但在实务上,尤其是线上讲课活动中,医生能够讲满1个小时就已经是非常难得,也是非常敬业了,大部分情况下只是讲了30分钟不到。如果此时还能拿到全额的讲课费,那么费用的合理性或者公允性就很值得怀疑。

(5)话题千年不变:一个讲者一张PPT可以讲好几年,一年讲很多遍,每次讲完都能拿到足额的讲课费,貌似提供了真实的服务,可是这种服务的价值、为学术进步的贡献其实是相当地微不足道。

(6)讲课是为药企站台。国家卫健委三令五申,医生不得成为药企的代言人,但在实务上,医生在收费讲课时难免要为付费企业美言几句,更何况医生的讲课资料可能也是企业提供的,企业希望医生讲的内容都在PPT上,于是就不可避免地造成了医生为药企或者医药产品的代言。

(7)同一个医生被药企反复聘请:当年有第三方机构曾经就企业在一年期间内聘请医生的频率做过一个调研,发现个别企业一年内聘请了某个专家30多次,如此高的频率除了让人质疑专家何以有如此多的时间传道授业,同时药企与专家之间的如此浓厚的利益关系,也难免有影响到专业判断和独立性。

讲课费的问题积重难返,作为公司内部合规部门,一方面严防死守,比如提升讲者门槛,与公司医学部门一起就学术和临床经验设置标准;控制讲课的频率,参照行业的通用实践,将讲课次数设定在一定范围内并且有在线工具或者流程进行实时监控;对于讲课话题规定不能反复出现并要求讲课话题的中立性,不能为企业产品代言或者作宣传;不能为讲者提供PPT 等等。除此之外,还需要配以严格的跟会、审单甚至调查等措施。当然,除了讲课费,其他的学术活动,例如赞助、资助、捐赠或者自办会等领域也是问题纷繁复杂,令人眼花缭乱。

尽管这些学术活动都在通过各种方式打着擦边球,但是对比动辄千万甚至上亿级别的医药贪腐也只能算是餐前小菜了。正如国家卫健委8月15日就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发布时强调的:“聚焦医药行业关键少数和关键岗位,尤其是利用医药领域权力寻租、“带金销售”、利益输送等不法行为”。

医药反腐的核心领域

笔者认为,整治医药贪腐需要围绕以下几个核心领域:

(1)梳理医疗机构、药企与形形色色的协(学)会的关系,真正还原协(学)会的公益属性,并强化对于协(学)会的合规监管,尤其是那些充当了部分专家以及医疗机构白手套或者媒介的协(学)会,明确要求在职医生或者专家不能在协(学)会里面任职,以避免企业通过协(学)会曲线进行利益输送。

(2)加强对于医保目录的监管,尽早剔除那些价格高、疗效差或者基本没有疗效的药品,这些药品的使用不但增加了患者负担,同时也提高了药品销售向医生提供回扣的风险。

(3)从国家层面为学术活动提供指引,特别是借鉴西方国家的做法,引入透明或者阳光机制,要求医生在特定的平台上披露所接受的药企讲课费的具体信息以供社会监督。

(4)真正落实《医药代表备案管理办法》,还原医药代表的学术推广属性。《医药代表备案管理办法》规定,“(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不得)向医药代表分配药品销售任务,要求医药代表实施收款和处理购销票据等销售行为”。但在具体落实过程中,企业倾向于曲解该条款的意思,把“销售任务”解读成“销售行为”而规避本条的限制。而背负巨大业绩压力的医药代表,可能会抛弃学术而选择更为短期的行为即通过回扣或者不正当讲课,或者其他功利性的学术活动来开展工作,以完成销售业绩。

(5)要让医生具有职业的荣誉感和自豪感,这点不仅体现在社会地位以及职业保障上,还需要体现在收入上,医护人员,尤其是一线医护人员的薪酬改革也是迫在眉睫。

前几日朋友圈里面有刷屏的文章,大意是不要忘记白衣天使在危险时刻为的奉献与付出,这点笔者非常认同,我们绝对不该在此时此刻站在道德高地上斥责或者污名化那些曾经帮助过我们的人。当然更不应该矫枉过正而否认所有学术活动的价值性。

笔者曾经参与过所在公司组织专家在边远地区开展的查房活动,这些区域的医生是如此渴望得到大医院专家的指导,也许就是专家们的一个敏锐的发现、一个细心的指导或者一句热情的勉励,就可以挽救一个患者的生命或者改变一位医生的职业生涯。

无独有偶,国家卫健委近期也在强调,“医药行业的学术会议是学术交流、经验分享、促进医药技术进步和创新发展的重要平台”。当前的形势对于药企来说,在点类似于鲍照在《拟行路难》中所言,“举杯断绝歌路难”,但是具体到每家医药企业和医疗机构,除了需要对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行业行为准则等积极开展自查和纠正工作,我们还是应该秉着敬畏之心来面对这场反腐风暴,把它作为一场提升合规治理水平的契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