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串标或被禁三年参加军采,卫宁健康等已交申辩材料

来源 | 《财经》杂志 作者 | 凌馨 编辑 | 孙爱民  

2024年07月17日 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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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别企业若还想靠“潜规则”中标,付出的代价将更为沉重

2024年7月4日,“军队采购网”发布“知情告知书公告”,两家国内医疗信息系统龙头企业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卫宁健康”)、东华医为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东华医为”),因“在参加医院系统与医保平台接口改造采购项目项目采购活动中”“涉嫌存在围标串标嫌疑等违规行为”,被禁止三年内参加联勤保障部队全部产品类别采购活动。

“知情告知书公告”显示,上述两家公司所涉项目为同一项目,均为医院系统与医保平台接口改造采购项目项目(项目编号:2021-JQ52-F3001)。根据上述“知情告知书公告”,两家企业在收到告知书7个工作日内可提交申辩材料。

截至2024年7月15日,卫宁健康和军队采购系统相关人员的消息显示,两家企业都已递交申辩材料。接下来,它们需要相关部门的最终决定,是否将受到三年内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卫宁健康和东华医为是中国医疗信息系统领域的龙头企业,市场份额占比排名前十。

7月15日下午,卫宁健康投资者关系部门表示,目前没有收到达到信息披露标准的信息。至于万一遭受处罚对业务可能产生的影响,其表示:“一般我们占比大的主要是非军队的(医院)比较多”,但没有透露部队医院在公司业务中所占的比例。

在医疗信息系统行业,公立医院和政府机构是主要的采购方。能否持续在公立机构项目中中标,关乎企业营收,也最为投资者所关心。

上述事件是系统性整治招投标“潜规则”中的一环。2023年11月末,财政部、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启动“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检查重点为2022年1月1日以来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该工作于今年6月底完成。该项工作对于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起到了推动作用。

同时,一系列整治、处罚释放出一个信号,个别企业若还想靠“潜规则”中标,将要付出更为沉重的代价。

招投标“潜规则”被打破

此次事件,是自2024年5月以来,卫宁健康第二次卷入招投标违规事件。此前,是发生在非部队系统公立医院。

2024年5月6日,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开一则处罚决定,涉事采购项目为2021年的“中江县第二人民医院智慧医院建设应用提升项目”。据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的公示,该采购项目中标供应商为四川卫宁软件有限公司(下称“四川卫宁”)。四川卫宁系卫宁健康的全资子公司。

2021年12月,四川卫宁中标四川省德阳市中江县第二人民医院智慧医院建设应用提升项目,金额398.2万元。时隔两年,中江县财政局通报,中标供应商多次参加该院院长办公会,并对项目的具体实施内容、预算成本作出发言,还为该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中标后,采购合同又未按照采购文件签定。

出现违规行为的招投标交易金额不大,四川卫宁违规所涉标的不到400万元,在卫宁健康30多亿元的年营收中占比0.1%多些,企业违规可能要付出的代价却不小。

成立于1994年的卫宁健康,2011年在深交所上市,是国内医疗信息化第一股,主营业务分为医疗卫生信息化业务和互联网医疗健康业务两大板块。其中,前者是卫宁健康的基石板块,2023年占总营收超九成,包括软件销售、技术服务和硬件销售业务。

卫宁健康2023年财报显示,该公司客户“以国内的公立医院、卫生管理部门等机构为主”。主要以“信息化工程项目合同”“软件销售合同”或“购买服务合同”等方式,向医院或卫生部门提供信息系统解决方案、产品升级、软硬件维护等实现收入与盈利。

“很多企业最担心的是进入黑名单。”君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祁达分析。根据财政部文件要求,供应商受到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行政处罚,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会在全国范围内生效。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显示,“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以来,公布了一批处罚信息。所涉企业,主要是医药和医疗器械企业。30多家医疗相关企业出现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这些企业多数都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一到三年,违规内容包括提供虚假材料中标、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及“串标”等。

如,2024年3月,四川省德本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被处罚款6240元,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主要原因是,“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系虚假材料,该行为构成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医疗器械企业中“围标”“串标”违规被通报的更多。比如,6月7日,新疆怡思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怡思康”)收到罚单,依据《政府采购法》七十七条,被处罚款2750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

怡思康被处罚的原因,是“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公告称,该公司在参与“四师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一(包一:疼痛诊疗设备采购)”存在3家投标供应商网卡地址一致,IP地址一致,可能涉嫌围标串标行为。

根据采购法规定,供应商与采购人恶意串通的,同样可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同时,还可能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政府采购领域,这一般被称为“黑名单”。

按照工作安排,通过“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财政部和各省会在6月底形成一份专项整治工作报告,探索建立长效治理机制。

招投标对医疗企业有多重要?

在医疗信息化系统的市场,能否参加政府采购,直接关乎企业的营收数据。卫宁健康的竞争对手万达信息,亦有80%以上客户为政府部门和中大型企事业单位。

刚被卷入涉嫌招投标违规的企业,仍有争取从轻、减轻或不受处罚的空间。比如,军队采购就给了被处罚企业7个工作日的时间窗口,以便递交申辩材料。

针对此次卫宁健康、东华医为的情况,军队招投标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在企业提交申北京交申辩材料后,如果确定处罚,会再发公告和处罚决定书。

“对企业而言,受到行政处罚后,都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祁达介绍,这些都是法律规定企业应当享有的权益。

但,更好的选择是在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前,寻求从轻或减轻处罚。

根据行政处罚法,违法行为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处罚;主动消除或减轻危害后果的、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配合行政机关查处有立功表现等情况,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处罚决定作出前,企业可以申请举行听证,论证自己的责任范围。比如这是企业行为,还是员工的个人行为。”祁达提醒,一旦企业在招投标面临合规审查,无论来自监管部门还是采购方的内部审查,都要及时应对。

没有受到行政处罚,不代表就不会对公司业务产生影响。

祁达分析,“有些企业被认定招投标违规后,可能会在当地辖区范围内或行业内,被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有的采购方也会在招标文件中,要求企业过去一段时间内没有违法、违规记录,要看具体规定。”

卫宁健康2023年7月在一份公告中称,公司实控人、董事长周炜被广东茂名市监察委员会留置,原因是涉嫌行贿。8月中旬,虽然周炜解除留置、正常履职,相关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至今未再公布进展。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下称《行动方案》),明确了3个方面9项重点任务,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着力解决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使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更加规范,政府采购制度建设迈出实质性步伐,建立健全促进现代产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体系。

值得注意的是《行动方案》中提出,扶持中小企业发展。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要全面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对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的政策延续至2026年底。

一家大型信息系统供应商销售人员分析,医院信息系统与智慧医院管理系统,一旦建起,想换,就要花费巨款大动干戈。“医疗信息系统的市场区域总体是比较稳定的,有的在华东实力强些,有的在华南业务量大些。除非发生了重大变化。”

这意味着,一家企业一旦中了一个项目标的,后续大概率就会有持续的服务项目跟进。而对小企业的利好信息,对行业龙头企业不失为一次动静颇大的提醒。

对于少数卷入政府采购招投标中涉嫌违规的企业来说,要给客户更多的信心,才能建立稳固的客群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