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商业银行下设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已经具备扩大试点的条件。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将试点范围由原来的上海扩大至北京等18个科技创新活跃的大中型城市,适当放宽股权投资金额和比例限制,将表内投资占比由原来的4%提高到10%,投资单只私募基金的占比由原来的20%提高到30%,指导相关机构落实尽职免责的要求,建立健全长周期、差异化的绩效考核。”9月2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云泽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称。
2024年以来,防风险、强监管、促发展是金融监管的三大重点任务。李云泽表示,在防风险方面,聚焦重点领域,推进化险工作,推动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坚决避免风险外溢和传导。目前,高风险机构集聚的地区,都已经形成了具体的改革化险方案,正在“一省一策”稳妥有序地推进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