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四五”可再生能源规划发布三年后,中国政府提高了可再生能源消费量目标。
10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委发布《关于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提出2025年全国可再生能源消费量达到11亿吨标煤以上,2030年全国可再生能源消费量达到15亿吨标煤以上。
2021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曾联合印发《“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提出2025年可再生能源消费总量达到10亿吨标煤左右。此次《指导意见》将2025年可再生能源消费量目标提高了1亿吨标煤,提速10%。
中国的能源消费统计在发电利用中采用发电煤耗法计算,将对应电量折算为煤电当年的平均供电煤耗来计算。2023年,中国煤电平均供电煤耗为303克标煤/千瓦时,以此计算,提高的1亿吨标煤可再生能源消费量,如果全部由发电来满足,意味着大约3300亿度可再生能源电量。
《指导意见》还提出,2030年全国可再生能源消费量达到15亿吨标煤以上,此前的目标是非化石能源消费量达到15亿吨标煤左右,考虑到非化石能源除了可再生能源还包括核电,而核电到2030年的消费量有望突破2亿吨标煤,这意味着2030年的可再生能源消费量要增加2亿吨标煤左右,从13亿吨增加到15亿吨,提速约15%。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在2016年发布的《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2016-2030)》,到2030年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60亿吨标煤以内,学界在预测中国未来能源增长时,往往也将2030年消费60亿吨作为参考。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2020年12月的联合国气候雄心大会上做出承诺,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占比达到25%左右。
可再生能源主要包括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以及地热、潮汐能等,其利用形式以发电为主,也包括少量的供热、燃料等非电利用。2020年末,中国的可再生能源利用总量为6.8亿吨标煤。
按此前的规划和承诺,2030年中国非化石能源消费总量约为15亿吨标煤。非化石能源主要包括前述各类可再生能源和核电。2023年中国核电装机约为5700万千瓦,发电量为4333.71亿千瓦时,对应能源消费总量约为1.3亿吨标煤。目前,中国核电在运、在建、核准的机组容量超过1亿千瓦,核电建设周期约为5年,至2030年核电能源消费量有望突破2亿吨标煤。
2024年7月,中国风电、太阳能装机达到12.06亿千瓦,提前6年半实现“2030年风电、太阳能装机达到12亿千瓦以上”的国家承诺。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副司长张星在10月31日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2024年前三季度,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新增2.1亿千瓦,同比增长21%。截至2024年9月底,全国可再生能源装机达到17.3亿千瓦,同比增长25%,约占我国总装机的54.7%,其中水电装机4.3亿千瓦,风电装机4.8亿千瓦,太阳能发电装机7.7亿千瓦,生物质能发电装机0.46亿千瓦。前三季度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到2.51万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的35.5%。
过去可再生能源的发展以发电上网为主,装机的快速增长,给电力系统带来新挑战。此外,在工业、交通、建筑、农业、新基建等领域,可再生能源亦有广阔空间。《指导意见》从提高可再生能源安全可靠替代能力、重点领域可替代应用、替代创新试点三方面提出重点任务,并部署了保障措施。
随着补贴退坡,可再生能源逐步入市,其靠天吃饭的特性决定了其在电力市场中处在弱势地位,尤其是光伏装机的快速增长,导致多个省份在白天光伏大发的午间时段电价反而是价格最低的谷段。要保障可再生能源投资的收益,促进其需求的有序发展,需要绿色机制的健全完善,获取绿色属性的收益。
对此,《指导意见》提出,明确各类主体在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中的相关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全面落实非化石能源不纳入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控制要求,完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机制,将消纳责任落实到重点用能单位,加强高耗能企业使用绿色电力的刚性约束。文件也再次提出,推进绿证绿电与全国碳市场衔接。
使用可再生能源制备可持续燃料、绿色氢氨醇也是此次《指导意见》的亮点之一,《指导意见》在提升安全可靠替代能力章节中提出,因地制宜发展生物天然气、生物航煤等绿色燃料,积极有序发展可再生能源制氢。《指导意见》还在重点领域替代应用中提出,在合成氨、合成甲醇、石化、钢铁等领域鼓励低碳氢规模化替代高碳氢,探索建设风光氢氨醇一体化基地;推动可持续航空燃料应用,有序推广车用绿色清洁燃料试点应用,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开展生物柴油、生物航煤、生物天然气、绿色氢氨醇等在船舶、航空领域的试点运行。
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快速发展,越来越高的算力带来了电力需求的增长,而科技公司是推动减碳的先锋。《指导意见》提出,推动5G基站、数据中心、超算中心等与光伏、热泵、储能等融合发展,推动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等与可再生能源深度融合发展,支持新型基础设施发展绿电直供、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开展绿证绿电交易和“绿电园区”建设,提高“东数西算”等战略工程中的新能源电力消费占比。支持国家枢纽节点中具有冷水资源的地区建设大数据中心。有序开展老旧基站、“老旧小散”数据中心绿色技术改造。推动新建数据中心逐年稳步提升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
有可再生能源开发重点省份人士对《财经》表示,基层对《指导意见》提出的可再生能源替代举措评价很高,为推动政策落地,各职能部门和省份应尽快制定配套细则,破除制度壁垒,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先行先试、示范推广。
(《财经》记者郑慧对本文亦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