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驾驶立法亟待解决三个主要争议

来源 | 《财经》杂志 作者 | 郑飞 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 编辑 | 郭丽琴  

2024年11月18日 12:12  

本文8407字,约12分钟

中国自动驾驶汽车产业已步入发展快车道,但相关立法整体处于滞后状态。对此,亟待厘清争议较大的三个主要问题,以渐进式规制路径逐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补强法律供给

近年来,在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三股浪潮驱动下,汽车产业迎来了高速发展期。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3年中国汽车制造业总营收首次突破10万亿元大关,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

自动驾驶技术正是此轮汽车智能化发展的重要动力。本文中的自动驾驶汽车是指具备有条件自动驾驶(L3级)、高度自动驾驶(L4级)、完全自动驾驶(L5级)功能的汽车。据睿略信息咨询统计,2023年,中国自动驾驶汽车市场规模达206.01亿元。而中商产业研究院更是预计,中国自动驾驶全行业市场规模将在2024年达到383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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