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找金融的下一个蓝海——农村金融创新论坛纪要

2014年06月25日 06:06  

本文818字,约1分钟

2013年10月31日,由《经济观察报》和宜信普惠联袂发起并主办的“普惠信用 圆梦中国”农村金融创新论坛在兰州召开。围绕农村金融如何加快创新步伐,进而使更多资金流入农村尤其是西部地区偏远农村等话题,来自北京、甘肃的专家学者进行了热烈探讨。以下为部分精彩观点的摘编。

呼吁出台《农村金融促进法》

李高协   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办公室副主任
 

今年8月份我曾经到平凉和庆阳搞农村扶贫开发的检查。我想讲如何打通金融最后一公里——大量的小微企业、农户、农业经济组织,最缺的是资金支持,他们有想法,但是没有办法,没有办法主要表现就是资金需求无法满足。

甘肃省推出了妇联的优惠贷款,双联的优惠贷款,但是经常填表,款一分也贷不下来。但是,我看到宜信普惠的做法,深入广大农村的最前沿,为急需资金的农户提供资金支持。人大农业委员会联系的村刚好是陇南的一个乡,我们要把这个理念和经营模式在那个地方推开,这是我一个非常深刻的感受。

现在最大的风险是法律方面的风险,农民存在贷款难、贷款贵、贷款少的问题。为什么?除了服务网络不完善,组织体系、体制机制的问题,更主要的是法律责任。现在农村的很多资产在法律上没有被赋予一定的权利,虽然说现在金融法律体系很健全,但是农村的现状是严重的立法滞后,制约了农村金融产品的创新。

现在农民有的就是房子,就是责任田、宅基地、承包地,还有生产工具,但是按照《担保法》和其他法律,农民的这些财产进行抵押的门槛非常高,不能贷款。下一步,政策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

我也想呼吁,研究制订出台《农村金融促进法》。比较现实、也比较困难的是对现行的《农业法》、《土地管理法》涉及农村产权的问题进行打包,比如扩大农民的担保范围,比如土地用地权、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水利使用权、房产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大型农机具,大棚设施的蔬菜种植抵押。农业订单、回收款都可以质押,都可以把它纳入法律支持鼓励的有效范围内。

农村对金融的需求,潜力和希望很大。我们的立法要走严格的程序,双轨并行。一方面呼吁国家从顶层设计、立法上来解决。另一方面,希望地方的各级政府大有作为,它的配置、金融市场、资源大有作为。地方政府出台相应的支持农村金融发展的政策,从政策层面更多出台一些规范性文件,支持像宜信普惠这样的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