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市民提供公共服务是政府的义务。中国设立户籍制度以后,劳动力在区域间的流动很少,户籍成为市民获得公共服务的依据,从养老、医疗、教育,到结婚登记、评职称、办理证件,城市通过户籍来排斥非户籍人口享受公共服务,户籍逐渐演化成身份的标识。
将身份作为能否享受特定服务的依据广泛存在于当前的城市管理。城市是一个大俱乐部,提供的公共物品包括教育、交通、医疗等,这个俱乐部的“会员卡”就是城市的户籍。当公共服务的供给落后的情况下,户籍人口会有权益被侵占的感受,产生排斥外来人口的情绪,而公共服务质量的差异导致户籍“含金量”的不同,也刺激了对非户籍人口的歧视,这两者使得城市内部出现了严重的族群对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