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最近公布了一组和地方政府债务有关的数据,从2016年2月到6月,地方政府债券发行量超过3.6万亿元。而2015年全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量为3.8万亿元。也就是说,今年地方政府用五个月时间发行了接近去年全年量的债券。按201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要求,2016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余额限额为10.7亿元,而截至2016年6月底,地方政府债券托管余额为8.3万亿元,已接近限额量的八成。
为什么地方政府在上半年会大量发债?又是什么原因推动着地方政府在发债道路上越走越远,地方债务规模扩大隐藏着哪些风险?这些风险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