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四位一体”土地制度改革

《财经》杂志 蔡继明 | 文  

2016年11月29日 11:57  

本文6074字,约9分钟

在深化“三块地”改革的同时,也需要将农地承包制度改革纳入其中,从而推进全方位土地制度改革

在2016年3月全国“两会”期间,针对“三块地改革试点”彼此割裂、城乡分离的状况,我曾提出“推进三位一体城乡互动的土改建议”(详见《财经》2016年第17期“土改须‘三位一体’‘城乡互动’”)。最近,中央已批准把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扩大到现有33个试点地区,但宅基地制度改革仍维持在原15个试点地区。

考虑到“三块地”改革中,关键是缩小征地范围,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直接入市,以满足城市建设和发展中对非公共利益的土地需求,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中70%-80%是宅基地,如果宅基地流转只限于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少量的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不足以构建起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另一方面,限制农地入市,城市的土地供给由政府独家垄断,使市场不能在土地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也就不能缓解一线城市土地供不应求房价飞涨、而三四线城市住房闲置、空城鬼城频生的局面。

所以,“三位一体、城乡互动”的土改还有待于进一步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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