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别”非公募基金会

《财经》杂志 本刊记者 相惠莲 | 文 朱弢 |  编辑  

2016年12月12日 15:16  

本文4498字,约6分钟

慈善法放开公募权,将促进公益行业内的相互竞争、优胜劣汰,未来非公募基金会是否会萎缩,还是找到新的发展路径?

举办到第八年的中国非公募基金会发展论坛(China Private Foundation Forum)“不会”再有下一届了。

消失的不是载体,而是名称。今年9月生效的慈善法规定,今后成立满两年的基金会,即可申请向公众募捐的资格,而这一权利原本为公募基金会、各级慈善会、红十字会所独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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